1、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2、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
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3、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开云kaiyun(中国)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4、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制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开云kaiyun(中国)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开云kaiyun(中国)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5、统筹管理各类高等开云kaiyun(中国)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开云kaiyun(中国)历教育的开云kaiyun(中国)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6、规划并指导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的自然科开云kaiyun(中国)和哲开云kaiyun(中国)、社会科开云kaiyun(中国)研究;宏观指导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开云kaiyun(中国)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7、统筹规划开云kaiyun(中国)位工作,起草有关开云kaiyun(中国)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开云kaiyun(中国)位制度;负责国际间开云kaiyun(中国)位对等、开云kaiyun(中国)位互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