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2013黑龙江社会工作者考试的考生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完成报名流程。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考区,在哈尔滨的中、省直单位(省农垦总局除外)考生登录省直考区;省农垦总局的考生登录省农垦总局考区;其他考生均按属地管理,登录所在市(地)的考区。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3月1日—3月14日。
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报名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2012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中级),按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3月11日— 3月15日(节假日休息)。
考生须到报名考区的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首次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并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毕业证原件,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开云kaiyun(中国)生证等〉和所在开云kaiyun(中国)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在外省市参加2012年度考试的考生(中级)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的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省直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大楼香和街侧门),其他考区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由各考试管理机构确定。
各市(地)考试管理机构务必于2013年4月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3月11日— 3月15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573号)、《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1〕104号)规定,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报名费15元,《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32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每科38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rsks.gov.cn)“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网上缴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3年5月13日-5月17日到资格审查考区考试管理机构领取。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给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更多信息请见:2013黑龙江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