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土地登记代理人报名条件

时间:2013-02-19 10:34: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2013年黑龙江土地登记代理人报名条件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摘人发[2002]116号)

  一、报四科(《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报二科(《实施办法》第七条)

  在《暂行规定》下发前(注:2002年12月18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报名条件中有关开云kaiyun(中国)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的工作年限可以累加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详情查看:2013黑龙江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