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013年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

时间:2013-02-07 15:12:00   来源:福建人事考试网     [字体: ]
福建2013年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级别考四科者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级别考两科者(指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必须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应试科目方为合格。

2、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为《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3、本次考试不设补报名,请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报名条件中有关开云kaiyun(中国)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开云kaiyun(中国)历(含党校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