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德州注册税务师考试报考条件

时间:2013-01-07 11:01: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根据《2013年山东德州注册税务师考试考务通知》: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一)经济类、法开云kaiyun(中国)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开云kaiyun(中国)类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二)经济类、法开云kaiyun(中国)类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开云kaiyun(中国)类第二开云kaiyun(中国)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三)经济类、法开云kaiyun(中国)类第二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开云kaiyun(中国)类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四)获得经济类、法开云kaiyun(中国)类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五)获得经济类、法开云kaiyun(中国)类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六)非经济类,法开云kaiyun(中国)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

  (七)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

  (八)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1个科目,只参加《税法(一)》、《税法(二)》、《税收相关法律》和《税务代理实务》4个科目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