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政法干警资格审查时间:8月8日-17日

时间:2012-08-08 14:51:00   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     [字体: ]
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政法机关(公安系统由市级公安机关负责)(详见附件2)负责。资格审查机关依据本公告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网上资格审查期间,报考人员不需寄送任何报考申请的纸质材料),及时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8月21日8:00—8月22日18:00改报职位的人员,应在当日提出审查意见。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须对报考者说明原因。招考职位要求的开云kaiyun(中国)历、生(兵)源地、常住户口、语言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政法机关解释。

  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也不能再进行网上资料的修改。

  2012广西政法干警资格审查及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2012年8月8日8︰00—8月17日18︰00,8月21日8:00—8月22日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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