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交通拥挤核心问题

时间:2012-08-07 17:48: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在调节资源分配时,人们第一个想到的总会是使用经济杠杆:对于那些供不应求的商品和服务,可以通过提高价格的方式减少人们的需求;而对于那些供过于求的商品和服务,则可以通过降低价格的方式增加人们的需求。按照市场经济规律,通过这种价格的相应变动,就能够找到一个供求平衡的相对稳定状态。此次,关于地铁票价的差别化定价有关部门就希望,提高高峰时的票价以减少此时段的出行,改变人们的出行习惯,进而让超载的轨道交通“减减负”,同时让出行的人们享受到更舒适的交通环境。

  在理论上,差别化定价的效果看上去很美,但事实情况是否如此呢?福建公务员考试网认为,差别化定价并不是“灵丹妙药”,差别化定价有一个基本的前提,那就是人们的消费行为是可以改变的,因为只有可以改变才可能随着差别化定价而出现调整。一旦以往的行为无法改变,则差别化定价的效果无法实现。以房地产市场为例,按照一般的经济开云kaiyun(中国)原理,当价格上涨时,购买应该减少,但事实却是房价越涨人们却越热衷购买,原因除了对房价走向的预期之外,还与房产是“刚需”消费有关。当一个物品是不得不买的商品时,人们必然会向高价低头,虽然未必心甘情愿。

  轨道交通的差别化定价上也是如此。尽管不能否认差别化定价会让一部分人改变自己出行的习惯,但总体而言,在上班时间比较一致,出行方向比较集中的情况下,人们很难改变自己出行的时间和习惯。倒不是他们不愿意,也不是他们不在乎可能提高的票价,而是他们不能。如果他们选择错过高峰时间段上班,他们就可能迟到,就可能被扣发奖金和工资,而这样的成本可能比票价的提高高得多。所以,在出行需求无法改变的情况下,他们是不会因为高票价而轻易改变自己出行的。这些群体的出行就想上面举的例子一样,他们可以归结为“刚需”,这种需求的弹性很小,基本上无法改变,也很难通过其他的途径来替代满足。

  差别化定价可能带来的结果也需要人们好好想一想。这种结果恐怕不是有效地降低了高峰时段的出行让人们享受了更好的出行环境,而是让那些必须出行者承担了更高的成本。这时,在审视和采用差别化定价时就不应仅仅用经济杠杆来解决。而是应该从实际情况出发,看这种经济杠杆可以撬动多少人,可以取得怎样的实际效果。我们只有在能够作出准确预判的前提下,再决定是否采用差别化定价,以及差别化的体现到底是多少。否则,一个看上去不错的差别化可能挫伤的是“刚需”们的出行,以及他们的合法权益。公共交通问题不仅与人们的出行习惯有关,与城市的布局和规划有关,与城市的整个交通系统的建设也有关。在这些因素当中,出行习惯的影响是相对较弱的。这就意味着,在解决公共交通拥挤的问题时,不能把眼光放在次要的问题上,而忘记了最核心的问题,要想真正解决公共交通问题,还要从整体上对城市的未来规划和发展作出调整,同时对城市的公共交通承载量进行更合理地扩容。如果城市依然是“摊饼式”的发展,城市交通依然不能够做到立体化,则差别化定价就难以取得设想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