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黑龙江第三批次会计从业考试合格人员领证通知

时间:2012-07-31 11:12:00   来源:黑龙江省财政厅     [字体: ]
关于2012年第三批次考试合格人员领证时间的通知

  2012年第三批次中、省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请于本年度8月20日至21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人员序号,到南岗区华山路89号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申领。由他人代领的考生,须持考生身份证原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