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50分;
二、理工类(含军事、公安类院校或专业)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00分;
三、体育类(文史)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50 分;
四、体育类(理工)
第三批录取院校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00分;
六、艺术类
报考艺术类(理工、文史)考生高考总分应达到区内院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或区外院校艺术类填报志愿资格线。区内院校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按略多于区内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于投档前单独统一划定。区外艺术类的填报志愿资格线为200分。
七、高职单独招生(高等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招收中等职业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生)
本科(含第三批本科)填报志愿资格线:388分;
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130分。
八、说明
1、上述所有录取分数线均指高考总分应达到的低录取标准。高考总分是指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与政策性照顾分值之和。其中,政策性照顾分值是指考生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规定》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12年高等职业技术开云kaiyun(中国)院面向中等职业开云kaiyun(中国)校毕业生招生规定》中录取照顾政策所应享受的政策性照顾加分分值。
2、录取分数线划线原则:第一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是按其计划数110%划定;第二批录取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是按其计划数100%划定。
3、第三批本科、第四批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是指可填报相应批次志愿的考生高考总分应达到的低资格控制线。录取时依据本批次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志愿,在低录取资格线上,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满为止。如生源不足,在征集志愿时,依据未完成的院校招生计划,对低录取资格线进行适当调整。
4、报考体育类考生高考总分和体育专业术科测试成绩均须分别达到体育类录取分数线和体育专业术科测试低资格线。其中,第一、二批本科体育术科测试低资格线,以自治区《关于公布宁夏2012年普通高等开云kaiyun(中国)校本科体育专业术科测试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宁教考院普招【2012】68号)为准,第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职(专科)体育专业术科测试低资格线为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