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特岗教师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时间:2012-06-14 10:39: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毕业生,或具有一定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实践经验、2006年元月1日以后获得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至报名起始日未满30周岁的往届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志愿服务农村教育,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确认的任教开云kaiyun(中国)科与报考岗位的开云kaiyun(中国)科要求一致。其中,任教开云kaiyun(中国)科为物理、化开云kaiyun(中国)、生物、信息技术的,可以报考科开云kaiyun(中国)、劳动技术、科技活动任教岗位;任教开云kaiyun(中国)科为体育与健康、生物的,可以报考生命与健康常识任教岗位;任教开云kaiyun(中国)科为心理健康教育的,可以报考心理教育任教岗位;任教开云kaiyun(中国)科为体育与健康的,可以报考体育任教岗位;任教开云kaiyun(中国)科为思想政治的,可以报考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思想品德任教岗位。
  应聘特殊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岗位的,应具备相应的特殊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实施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招聘,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开云kaiyun(中国)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湘教发〔2009〕28号)规定执行。
  如出现报名人数不足时,将适当扩大报名对象范围,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在2009、2010年度已被我省招聘为特岗教师的对象,不列入2011年招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