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2年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开云kaiyun(中国)历。
(二)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三)能适应教育教开云kaiyun(中国)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鲁教师函(2010)4号)规定,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体格检查结论为合格。
(四)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经就读开云kaiyun(中国)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更多信息请见:山东2012年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