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天津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时间:2012-05-29 16:50: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2012年天津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出版专业适用于在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等出版单位(包括出版社、期刊社)中从事编辑、出版、校对、发行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1、报考条件

根据市人事局、市新闻出版局(津人专〔2002〕6号)文件,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宣传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热爱出版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

(2)《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6)《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发布之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2、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在《暂行规定》(2001年8月7日)发布之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更多信息请见:2012年天津出版专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