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后能否将土地使用权直接变更登记到股东名下

时间:2012-05-28 15:34: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能否将土地使用权直接变更登记到股东名下?
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为甲、乙二人。公司营业执照被工商部门吊销后,甲乙申请将土地使用权按照出资份额由公司变更登记到二人名下,请问能否办理?如何办理?
在该公司没有进行清算并在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土地登记机构不宜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因为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营业执照被吊销解散,并不意味着公司的消灭或终止。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就公司的债权债务等的事项形成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进行公告后,公司才终止。公司经过清算,并按照合法程序终止之后,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变更登记。之所以这样,主要是为了避免公司存在没有依法处理的事项(债务等)而产生纠纷。因此在办理这类登记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清算报告、工商登记部门的注销登记证明,以及经过公告的证明材料,重点审查其对外的债务是否得到有效的处理后,才能作出是否进行变更登记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