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西南宁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面试内容:
面试组织实施。市属、市直属事业单位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县(区)、开发区事业单位由同级政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各组织单位应在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组织实施。
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选按单位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已确定的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同时将面试人选名单报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政府(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送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除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外,其他人员还需提供户口本(院校毕业生提供证明生源地的家庭父母户口本)。报考者因提供的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开云kaiyun(中国)位证、准考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不能提供或不真实的,或者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也同时作废,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面试人员验证工作必须认真负责,如因验证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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