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9号),现将我省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5月28日9:00—6月21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进入我省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深圳市属单位考生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二)交费确认 交费确认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省直及中央驻穗单位考生登录省人事考试局网站进行网上交费。各市交费及报名确认的办法、时间、地点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后公布,各市考生请查询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考试管理机构网站通知。
省直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省直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2年6月21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省直考生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到省人事考试局提交报名表及相片等相关资料。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在2012年7月3日前向省人事考试局上报报名人数汇总表。考后收到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省人事考试局)公布的合格人员名单文件后,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成绩合格人员的复核,并将合格人员报名资料报送省人事考试局。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9月8日 | 8:30—11:30 | 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 |
14:00—17:00 | 设备监理合同管理 | |
9月9日 | 8:30—11:30 | 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
14:00—18:00 | 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 |
(二)《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设备监理合同管理》和《质量、投资、进度控制》3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务必在开考前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3.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四)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四、其他 (一)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按照属地原则,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考务文件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 3.省人事考试局将加强对全省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的抽查和监督指导, 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场设置 全省考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三)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考前7-20天内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www.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
(四)证书发放方式 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
(五)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科65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规定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六)考试用书 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服务工作,我省考试用书委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录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各市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由各市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人才交流协会订购或用其它方式订购。
(七)凡通过2012年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请及时登陆中国设备监理协会网站(www.capec.org.cn)查询办理注册事宜。 附件:1. 201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 要求 2.201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3. 201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 201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汇总表(略)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人事 注册设备监理师△ 考试△ 通知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省设备监理协会,
省人才交流协会,香港京港开云kaiyun(中国)术交流中心
附件1
201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报考级别为“考全科”)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开云kaiyun(中国)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开云kaiyun(中国)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文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2年年底。 2.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条件:
凡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二)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也可按规定条件报名参加考试并申请注册。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文件精神:
1.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台湾居民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二、提交材料要求 1.《201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开云kaiyun(中国)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开云kaiyun(中国)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建筑施工、设备安装企业、设计院(所)、监理公司及政府职能部门以外的企事业单位考生报名时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已加盖“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6.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开云kaiyun(中国)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开云kaiyun(中国)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各市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查看附件 201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201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