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申请教师资格证不再收取费用

时间:2008-08-05 21:20:00   来源:西海都市报     [字体: ]
“今年的教师资格考试费怎么是每门52元呢,以前不是27元吗?”3月4日,不少考生拨打本报“自考咨询热线”询问上述问题。
  西宁市招办有关负责人说,根据省教育厅转发的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省教育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中小开云kaiyun(中国)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从今年起,中小开云kaiyun(中国)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52元,有关部门不得再向教师资格证申请人收取面试费、试讲费等其他费用;考试通过后,有关部门应向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免费颁发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公民,符合《教育法》规定的教师资格开云kaiyun(中国)历的、在职教师、离(退)休教师等按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依法接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院校,对本校任职人员和拟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据悉,新的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期限暂定为3年,期满后,按规定程序重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