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教材难点(8)

时间:2012-03-31 16:23:00   来源:建设工程教育网     [字体: ]
合同的公证

1.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的依据是当事人的申请,这是[自愿原则]的主要体现。

2.如果承包人已经进场,但在开工前发包人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承包人撤场前如果双方无法对赔偿达成一致,则可以对承包人已经进场的材料设备数量进行[公证],即进行证据保全,为以后纠纷解决留下证据。

合同的鉴证

1.合同鉴证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

2.合同鉴证应审查的主要内容及其作用

合同鉴证应审查的主要内容


合同鉴证应审查的主要内容
  
 
  不真实、不合法的合同
 
有足以影响合同效力的缺陷且当事人拒绝更正的
 
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齐全,经告知补正而没有补正的
 
不能即时鉴证,而当事人又不能等待的
 
其他依法不能鉴证的
 
可以使合同的内容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利于纠正违法合同
 
合同鉴证
的作用
  可以使合同的内容更加完备,预防和减少合同纠纷
 
便于合同管理机关了解情况,督促当事人认真履行合同,提高履约率
 

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与区别

1.合同公证与鉴证的相同点是:[自愿申请原则相同]、[内容和范围相同]、[目的相同].

2.合同鉴证与公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合同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3.合同公证与鉴证的区别是[性质]、[效力]、[适用范围]不同。

4.经过公证的公司,其法律效力高于[经过鉴证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