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土地代理人考试报名条件

时间:2012-03-13 15:34: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凡符合原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3]2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三、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共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客观题)、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客观题)、地籍调查(客观题)、土地登记代理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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