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西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条件

时间:2012-02-27 09:28: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2012年江西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条件

报考条件和资格审查工作按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的规定执行(有关资格条件见附件2)。报名条件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开云kaiyun(中国)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社会工作从业经历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收养服务、社区建设、优抚安置、社会慈善、减灾救灾、殡葬服务、残障康复、就业服务、婚姻家庭、教育辅导、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服务、职工权益维护、青少年服务、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司法矫治以及其他领域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机构中,遵循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

更多信息请见:2012年江西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