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报名条件

时间:2012-02-24 14:57: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条件

  根据《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文件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2.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3.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4.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5.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

  在2002年12月18日《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因违反考试纪律,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2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详情查看:2012年安徽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考务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