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人部发〔2007〕116号文件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
(一)助理广告师报考条件
1.取得广告开云kaiyun(中国)专业中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广告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3.广告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应届毕业生;
4.广告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或者开云kaiyun(中国)位;
5.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相应增加2年。
(二)广告师报考条件
1.取得广告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6年;
2.取得广告开云kaiyun(中国)专业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含广告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在内的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者广告开云kaiyun(中国)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广告开云kaiyun(中国)专业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广告开云kaiyun(中国)专业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取得其他专业上述开云kaiyun(中国)历或者开云kaiyun(中国)位,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相应增加2年。
对因伪造证书、提供虚假证明等方式取得考试资格者,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处理, 当年全部考试科目成绩无效,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任何资格考试。尚在停考期内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2012年度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
更多信息请见:2012年甘肃广告师考试报名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