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国家公务员考试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公务员面试公告

时间:2012-02-03 16:29:00   来源:未知     [字体: ]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现将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体检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考生
姓名
职位名称
最低面试成绩
225235150610
刘艳如
珠江委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职位
99.9000
225242041405
刘怡
珠江委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职位
99.9000
225242100614
秦思平
珠江委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职位
99.9000
225242205923
王军周
珠江委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职位
99.9000
225253502727
王毅
珠江委人事处人力资源管理职位
99.9000
225222128124
石祺智
珠江委建设与管理处工程建设与管理职位
107.8000
225232148319
齐亮
珠江委建设与管理处工程建设与管理职位
107.8000
225242043626
杨克荣
珠江委建设与管理处工程建设与管理职位
107.8000
225244060922
陈相铨
珠江委建设与管理处工程建设与管理职位
107.8000
225271590205
凌宏业
珠江委建设与管理处工程建设与管理职位
107.8000
225236280804
郑宁
珠江委国际河流与科技处国际河流管理职位
101.6000
225242014616
郑静
珠江委国际河流与科技处国际河流管理职位
101.6000
225242181122
吴洪亮
珠江委国际河流与科技处国际河流管理职位
101.6000
225244060924
张旭辉
珠江委国际河流与科技处国际河流管理职位
101.6000
225245181206
钱坤
珠江委国际河流与科技处国际河流管理职位
101.6000
225247040309
陈珩
珠江委国际河流与科技处国际河流管理职位
101.6000
  
一、关于面试确认
1、考生应于2012年2月10日17:00前,以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2、考生应在电子邮件标题栏中注明“考生***(姓名)确认参加珠委***(职位)面试”字样。电子邮件正文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固定电话、手机等报考信息,以及与报考时一致的电子版免冠彩照。
  3、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在2011年2月10日17:00前时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一)的书面材料传真给珠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处干部科(电话:020-87117770,传真:87117420)。
4、面试确认电子邮箱:zwgbk@pearlwater.gov.cn
二、关于资格复审
(一)请考生于2012年2月10日前 (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珠江水利委员会人事处干部科 。信封上请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近一年内一寸免冠彩照),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开云kaiyun(中国)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开云kaiyun(中国)习阶段是否在职开云kaiyun(中国)习,取得何种开云kaiyun(中国)历和开云kaiyun(中国)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已获得的各开云kaiyun(中国)习阶段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复印件。
4、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
5、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开云kaiyun(中国)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和开云kaiyun(中国)生证复印件。如因开云kaiyun(中国)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明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考生身份为留开云kaiyun(中国)回国人员的,需提供留开云kaiyun(中国)回国证明和国外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认证书复印件。
(二)材料邮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珠江水利大厦人事处干部科,邮编510611。信封上请注明“公务员面试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如无另行通知说明已收到。
(三)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面试时请携带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