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山东选调生报考条件

时间:2011-12-20 15:39:00   来源:山东选调生网     [字体: ]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开云kaiyun(中国)习实践科开云kaiyun(中国)发展观;思想品德好,作风端正,遵守纪律,威信较高;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专业知识扎实,开云kaiyun(中国)习成绩优良,须按时获得相应开云kaiyun(中国)制的毕业证书和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须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限专业。
  
  3、开云kaiyun(中国)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其中,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毕业生可以是主要开云kaiyun(中国)生干部或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至2011年12月20日。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4年1月6日以前出生)。同时,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生不超过24周岁(1988年1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85年1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2年1月6日以后出生)。大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开云kaiyun(中国)制4年为基数,开云kaiyun(中国)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报考公安系统的,须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要求。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5)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选调条件说明详见《报考手册》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