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辽宁心理咨询师(二级)考试答辩范围及流程通知

时间:2011-11-16 13:03: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2011辽宁心理咨询师(二级)考试答辩范围及流程通知

  心理咨询师(二级)综合评审答辩范围、提问要点及考生答辩流程

  由于11月统考心理咨询师职业综合评审首次采用考生现场抽题完成答辩的方式进行,为便于考生进行考试准备,现将心理咨询师评审答辩范围、提问要点及考生答辩流程公告如下。

  省鉴定中心考务部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心理咨询师综合评审答辩范围及提问要点.doc 

心理咨询师(二级)综合评审
答辩范围及提问要点

1、综合评审答辩范围:一般心理问题、严重心理问题和神经症性心理问题。
2、提问要点
(1)诊断(涵盖诊断依据、鉴别诊断、识别原因等咨询内容);
(2)咨询(涵盖咨询目标的确立、咨询方案的确定、咨询方法原理和技术以及咨询中疑难问题的处理和咨询效果的评估等咨询内容);
(3)测量(涵盖心理量表的选用、心理测验结果的解释、心理量表的构成和功能等)。
3、提问方式
考生现场抽取案例,评委根据考生所抽取案例进行提问。
 

心理咨询师综合评审考生答辩流程.doc

心理咨询师(二级)综合评审
考生答辩流程

1、考生根据答辩实施安排于上午或下午答辩开始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带有考生照片的有效证件)进入备考室;
2、在备考室中考生须安静备考,不得影响他人(如有违纪行为且劝阻后仍屡教不改的,备考室负责人有权驱逐考生取消其评审资格),经备考室负责人点名后,考生应领取《综合评审考生调查表》,抽取综合评审试题编号,进行登记后须持个人全部材料出备考室;
3、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经答辩楼层管理人员确认登记后,领取其对应编号的综合评审试题,由答辩楼层管理人员引导其进入评审候考考室内候考(候考环节5分钟左右);
4、答辩楼层管理人员根据各答辩考室进度情况,引导考生在相应答辩考室门口候考;
5、评审秘书通知考生进入考室后,考生将个人准考证及身份证(或有效证件)交给答辩小秘书核实身份登记,考生面向评审专家组自报本人答辩编号及答辩试题编号(不得透露其他个人信息,否则评审结果中将依据情节给予扣分5-10分),评审专家组依照答辩编号进行答辩试题准备(试题准备时间1分钟,在此期间考生在答辩位置熟悉试题),随后答辩专家根据答辩试题对考生进行答辩提问及考生答题追问,考生须解答评审专家的评审提问(整个答辩环节含试题准备时间6-8分钟/人);
6、评审专家告知考生答辩结束后,考生取回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后退出答辩考室,考生自愿填写《综合评审考生调查表》,连同已有的《综合评审试题》交还给给评审楼层管理人员,相关材料提交后考生结束全部答辩过程并退出答辩考点(考生答辩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返回备考室及候考室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