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考试管理机构于2011年12月底前将考务费(每科目28元)、报名费(每人5元)汇缴至自治区会考办。
汇款时请在电汇单用途栏内注明“2012年度全国会计考试考务费”字样。
自治区会考办报名咨询电话:(0991)2330162、2359415、2828267、2817414,自治区会考办同时将通过新疆财政网政策咨询信箱、“新疆会计服务在线”新浪、腾讯微博为广大考生提供咨询和服务。
汇款时请在电汇单用途栏内注明“2012年度全国会计考试考务费”字样。
自治区会考办报名咨询电话:(0991)2330162、2359415、2828267、2817414,自治区会考办同时将通过新疆财政网政策咨询信箱、“新疆会计服务在线”新浪、腾讯微博为广大考生提供咨询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