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放2011年9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通知

时间:2011-10-24 10:55:00   来源: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字体: ]
天津发放2011年9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通知

 天津市于2011年9月份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11年10月24日至25日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领取合格证书。考生领证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领证时间:规定日期的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未能按期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人才考评中心补领。

  二、考生本人领取合格证书,须出示准考证。

  三、请他人代领证书的,须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四、领取证书后,准考证由人才考评中心收回。

  五、准考证丢失的考生,须本人领取,不得由他人代领证书。本人如知道档案号的,领取时请出示身份证;如忘记档案号的,可以拨打96888222(固定电话、联通、小灵通用户)进行查询。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