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2年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对符合《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士以上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对符合《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规定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士以上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