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
1、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许可。
(1)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明确的对外贸易经营范围。
(3)具有其经营的对外贸易业务所必需的场所、资金和专业保同。
(4)委托他人办理进出口业务达到规定的实绩或者具有必需的进出口货源;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具备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法人条件:①依法成立;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外贸企业还必须符合下列特殊要求:
(1)须有明确的经营范围和具体的商品目录。
(2)须有与其业务性质相适应的、熟悉外贸业务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