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说课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说课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东平县城稻香街007号)提交《东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本人户籍不在东平但父母一方为东平户籍的,须出具父母一方的单位证明及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证明。配偶为东平户籍的,须出具配偶方的单位证明及结婚证。在我县开云kaiyun(中国)校参加顶岗实习并获得实习证书的泰山开云kaiyun(中国)院毕业生,须提交由东平县教育局颁发的《实习证书》。已在县内企业就业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2011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已经正式参加工作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如不能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得说课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说课人员资格审查截至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说课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泰安市)、“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9日),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根据有关规定,笔试成绩加10分;革命烈士子女、获一等战功且三级伤残以上的英模子女加8分。同时具备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只按其中一项高加分条件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10月2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加分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开云kaiyun(中国)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选聘到村任职大开云kaiyun(中国)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根据县政府与泰山开云kaiyun(中国)院达成的协议,在我县开云kaiyun(中国)校参加顶岗实习且实习成绩被评定为优秀的泰山开云kaiyun(中国)院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范围内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特困家庭报考人员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考务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考生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山东省高校认定的特困生提供《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收考务费采取先网上交费,资格审查属实后再退还的办法,于10月2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手续。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说课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说课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东平县城稻香街007号)提交《东平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书》,开云kaiyun(中国)历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本人户籍不在东平但父母一方为东平户籍的,须出具父母一方的单位证明及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子(女)证明。配偶为东平户籍的,须出具配偶方的单位证明及结婚证。在我县开云kaiyun(中国)校参加顶岗实习并获得实习证书的泰山开云kaiyun(中国)院毕业生,须提交由东平县教育局颁发的《实习证书》。已在县内企业就业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2011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已经正式参加工作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如不能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得说课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说课人员资格审查截至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说课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含泰安市)、“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9日),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根据有关规定,笔试成绩加10分;革命烈士子女、获一等战功且三级伤残以上的英模子女加8分。同时具备两项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只按其中一项高加分条件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在审核通过,网上缴费确认完成后,于10月2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加分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除出具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三支一扶”大开云kaiyun(中国)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选聘到村任职大开云kaiyun(中国)生要出具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根据县政府与泰山开云kaiyun(中国)院达成的协议,在我县开云kaiyun(中国)校参加顶岗实习且实习成绩被评定为优秀的泰山开云kaiyun(中国)院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今后5年内不得参加我县范围内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特困家庭报考人员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可免收考务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低生活保障金的城乡家庭考生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证》;山东省高校认定的特困生提供《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收考务费采取先网上交费,资格审查属实后再退还的办法,于10月2日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