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2011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注意事项

时间:2011-09-21 16:36:00   来源:株洲市财政局     [字体: ]
1、考生在报名前必须开通网银(不限银行)。

  2、考试成绩公布

  考生考试成绩于11月底由株洲市财政局在网站统一公布,同时公布合格分数标准。

  3、证书办理

  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科目考试,且在此次考试中通过全部报考科目,成绩合格人员,按规定在相关网站提交资料后,携带相关证件到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会计服务窗口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证书办理有效期为2012年11月30日前,考生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放弃。不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单科成绩合格无效、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