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2011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

时间:2011-09-21 16:16:00   来源:株洲市财政局     [字体: ]
湖南株洲2011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

申请湖南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株洲考区考生,应当为株洲市参加2011年度湖南省4月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未合格的市本级考生(不接受新考生及外地考生报名),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