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2011下半年会计证考试科目

时间:2011-09-19 15:33:00   来源: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字体: ]
广东深圳2011下半年会计证考试科目

 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共有《初级会计电算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三科,全部实行电脑考试,当场显示成绩,考生可以自主选择每次考试报考一科、二科或三科。

  2010年起我市实行考试累进合格制:考生在连续两次考试中累计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考试合格视同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全科合格。全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在2年内取得会计技能《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也可以先取得会计技能《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后取得会计专业知识考试全科合格,全科合格后2年内)即可到所在区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人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且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位),自毕业之日起至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日止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1.会计开云kaiyun(中国);2.会计电算化;3.注册会计师专门化;4.审计开云kaiyun(中国);5.财务管理;6.理财开云kaiyun(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