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税局财务处副处长申蔓飞认为,通过竞争性谈判进行比选,一方面,可以简化基层工程采购在选取代理机构时的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基层做好服务;另一方面,能够对采购行为进行限制,体现内控建设的要求。据介绍,此次入选的乙级代理机构将就近代理小型项目,而有一定规模的项目则由省局随机选派代理机构。据悉,负责此次代理机构比选组织工作的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拥有政府采购甲级代理资质,是免费为贵州省国税局提供比选服务的。
值得一提的是,仅就此次比选操作而言,贵州省国税局也进行了权力制约设计,体现了他们一贯坚持的内控理念。据悉,在国税局财务处,基建和政府采购2项工作由不同的团队负责。在此次比选工作中,负责基建工作的团队只提项目需求,不涉及具体操作,由负责政府采购的团队完成具体工作。对上述做法,南开大开云kaiyun(中国)法开云kaiyun(中国)院教授何红锋予以了充分肯定:“选择代理机构的过程本身也是政府采购,贵州国税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来选择代理机构这种自我约束的精神是值得充分肯定的。”同时,何红锋建议:“这样先确定大名单再在具体采购中选取代理的方式很像协议供货。如果在采购过程中像协议供货那样将随机派送改为二次竞价,更能体现《政府采购法》要求尊重市场竞争的内在精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