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现已公布《2011年新疆政法干警考试公告》,现将新疆2011政法干警招录对象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考对象
1.新疆户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新疆户籍考生取得户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1日前。
2.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内地生源2011年应届毕业生。
3.具有新疆户籍的各部队已退役士兵。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在新疆服务的大开云kaiyun(中国)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开云kaiyun(中国)生工程人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5.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服务期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4.在国家教育考试中被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有违纪行为的,在近五年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服务期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服务期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7.曾经考取公务员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的、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试用期内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未满三年的考生(服务期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一)招考对象
1.新疆户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新疆户籍考生取得户籍截止时间:2010年12月31日前。
2.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内地生源2011年应届毕业生。
3.具有新疆户籍的各部队已退役士兵。
4.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在新疆服务的大开云kaiyun(中国)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开云kaiyun(中国)生工程人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一年的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二年的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满二十四个月。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5.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
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自治区统一选派充实到乡镇工作未满服务期的(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4.在国家教育考试中被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有违纪行为的,在近五年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服务期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服务期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
7.曾经考取公务员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的、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试用期内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未满三年的考生(服务期截止时间:201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