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青海政法干警招录对象

时间:2011-08-15 10:43:00   来源: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     [字体: ]
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现已公布《2011年青海政法干警考试公告》,现将青海2011政法干警招录对象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专科教育
专科教育职位招录对象:(1)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高中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起点的专科试点班,面向青海户籍或在青海省服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中招录,招录对象应具有高中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具有同等开云kaiyun(中国)历,年龄27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之后出生),适应高海拔地区工作。(2)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录专科教育起点的试点班,必须是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限男性,年龄为2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之后出生);报考其他职位的年龄为27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之后出生),适应高海拔地区工作。

(二)本科教育
本科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起点的本科(二开云kaiyun(中国)位)教育职位招录对象: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招录的本科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起点的本科教育的试点班,必须是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年龄27周岁以下,适应高海拔地区工作。

报考藏汉双语试点班的,应具备运用相应民族语言的能力。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后报考试点班的,教育考试笔试总成绩加1O分。对少数民族考生,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加5分。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满5人形不成竞争的,原则上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