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新疆兵团公务员报考条件

时间:2011-08-11 11:08:00   来源:新疆建设兵团考试网     [字体: ]
201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2011新疆兵团公务员报考条件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职位表》中 “35岁以下”是指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类推;

5.开云kaiyun(中国)历要求详见《职位表》。此次招考要求的开云kaiyun(中国)历是经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自治区和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开云kaiyun(中国)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开云kaiyun(中国)的人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招考职位的全部条件,其中:报考法官职位、检察官职位、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必须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的。

2.近五年来被兵团、各师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公务员。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考生。

2011年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