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法硕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安排

时间:2011-07-05 17:30: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2011年法律硕士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开云kaiyun(中国)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报考中国政法大开云kaiyun(中国)与国家法官开云kaiyun(中国)院、国家检察官开云kaiyun(中国)院联合培养的考生,同时必须具备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资格或具有处级(含)以上行政级别的法院、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并经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推荐。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2011法律硕士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俄语、日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开云kaiyun(中国)、民法开云kaiyun(中国)、法理开云kaiyun(中国)、中国宪法开云kaiyun(中国)、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两门全国联考。

  外国语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限报黑龙江大开云kaiyun(中国)、东北财经大开云kaiyun(中国);考试语种为日语的考生限报东北财经大开云kaiyun(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