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疆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时间:2011-06-29 16:31:00   来源:新疆人事考试中心     [字体: ]
导读:2011年新疆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29号)精神,现将我区2011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工作

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工作由自治区人社厅与自治区住建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建厅负责资格审查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

根据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自治区建设执业注册师考试资格审查的通知》(新建注[2011]01号),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需再进行资格审查。

各地、州、市报考人员到当地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自治区直属单位、中央驻疆在乌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乌鲁木齐市无主管部门人员可到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中心或自治区职业介绍中心(和平南路137号)电话:8890469办理报考手续。

二、报考条件

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或规划设计单位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城市规划实施管理,城市规划政策法规研究,城市规划技术咨询,城市综合开发策划及城市规划设计业务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申报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5年;

3、取得通过评估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开云kaiyun(中国)士,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5、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6、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7、198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

8、1982年底前,取得非规划专业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0年。

(二)参加部分科目考试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只参加《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城市规划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城市规划原理》、《城市规划相关知识》两个科目免试。

1、在《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9号)下发之日前,即1999年4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⑴1987年以前(含1987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0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满12年;⑵1994年以前(含1994年),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满15年或取得城市规划相近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17年。

2、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15年;或非规划专业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

3、1970年底前,取得城市规划专业中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0年;或非规划专业中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城市规划工作累计满25年。

具体事宜请参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政策要求,见新疆建设网/人事教育(网址:www.xjjs.gov.cn)。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者于6月20日-7月20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www.xjrsks.com.cn)网站,认真阅读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免冠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考生上传照片经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考生方可下载打印《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4、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1年8月1日-8月10日将考生的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四、考试时间

2011年10月22日-10月23日(均为北京时间)

10月22日

09:00-11:30  城市规划原理

14:00-16: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3日

0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4:00-17:00  城市规划实务

五、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我区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二0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