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陕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选聘条件

时间:2011-06-21 15:24:00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     [字体: ]
2011年陕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志愿到农村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吃苦奉献精神;


  3、开云kaiyun(中国)习态度端正,社会实践能力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取得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适应农村工作需要;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以报名之日为准);


  曾受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有各类考试作弊行为者,不得报名。


2011年陕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选聘数量


  2011年全省实际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3506名,各市(区)、县(市、区)具体选聘数量、专业需求及其他条件见附表。其中,选聘人员80%以上应为党员,80%以上应为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