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西南宁考录乡镇公务员面试通知

时间:2011-05-06 14:27:00   来源:南宁市人事职称考试网     [字体: ]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1年从农村基层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简章〉的通知》(桂组通字〔2011〕3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宁市2011年从农村基层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划定的2011年从农村基层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15分(含少数民族加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测验》不低于60分;村“两委”班子成员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100分(含少数民族加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测验》不低于50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拟录用人员与面试人员比例确定谢杏芬等41名考生进入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1年5月14日(上午8︰30~12︰00)

面试地点:南宁市第四中开云kaiyun(中国)(南宁市民主路37号)。

三、面试报到及验证时间、地点、要求

(一)面试报到及验证时间

报到时间:2011年5月14日上午7︰20

验证时间、地点:2011年5月14日上午7︰20~8︰00。南宁市第四中开云kaiyun(中国)(南宁市民主路37号)教开云kaiyun(中国)楼2号楼阶梯教室。

验证合格,组织考生进行抽签,确定面试序号,按面试序号参加面试。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招考简章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原件进行验证:

1、笔试准考证

2、任职或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村“两委”班子成员提供在村“两委”班子任职年限的证明材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年限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乡镇党委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

3、毕业证

4、身份证

5、户口簿

6、符合招考简章规定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按以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验证。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按规定认定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考生注意事项

(一)经验证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二)考生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

(三)面试不收取考试费。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联系人:曾婷婷、梁 巍

联系电话:2842357

附件:2011年广西南宁考录乡镇公务员面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