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校医和财务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1-04-04 13:56:00   来源:人才招聘网     [字体: ]
2011年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校医和财务工作人员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定于2011年公开招聘校医14名、财务工作人员9名。
一、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本科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并具有与职位相适应的任职资格、执业资格(见职位表)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社会人员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不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
本科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高级会计师)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含增城市、从化市)的人员(其中已婚人员的配偶无广州市常住户口的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同时具有开云kaiyun(中国)士以上开云kaiyun(中国)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同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高级会计师),或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开云kaiyun(中国)历同时具有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2、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暂缓就业生仅限持有暂缓就业协议的广东省内高校的毕业生)须具有本科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同时具有开云kaiyun(中国)士以上开云kaiyun(中国)位(应届生须在2011年正常毕业时取得)。
二、招聘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