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贵州公务员考试加分条件: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各级政府民族事务管理部门,或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乡(镇)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加分确认的审查工作由省、有关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负责。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可在网上打印统一格式的《2011年贵州公务员考试加分申请表》,如实填写并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加分审查。加分审查工作的时间、地点详见省、有关市(州、地)公务员招考办有关通知。
点击下载:《2011年贵州公务员考试加分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