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武汉海关申领报关员资格证书的公示

时间:2011-03-11 16:42: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2011年武汉海关关于申领报关员资格证书的行政许可事项公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海关总署187号令 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

  4.通过2010年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考试合格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在自2011年3月1日起的6个月内,向武汉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逾期不申请者,视为放弃。

  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及复印件;

  4.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当由本人加以签注。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如考生携带齐全本公示所公布的申请时应提交的文件,可当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武汉海关人事教育处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沿江大道95号海关大楼1号楼301室

  办理时间: 9:00-11:30; 15: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集中办理时间:2011年 3月1日-3月31日,考生在此期间的工作日,可以向海关申请办理。4月1日以后的办理时间为:每逢周二办理(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27-82768028、82768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