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1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报考条件

时间:2011-02-27 22:56:00   来源:中华考试网     [字体: ]
海南省2011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中专开云kaiyun(中国)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或开云kaiyun(中国)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民政厅委托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具体负责考试报名的资格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