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兰州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行政许可公示

时间:2011-02-25 15:36: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2010年兰州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行政许可公示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报关员资格核准

许可内容:

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毕业及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

4.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分数线。

申请时限:

根据海关公布的合格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3月1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并交验原件:

(一)报关员资格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二)开云kaiyun(中国)历证书复印件;

(三)身份证件复印件。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报关员资格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向海关出具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其中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当由本人加以签注。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海关递交申请材料;

2.海关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

3.海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4.申请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办理时限:

自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海关自作出准予颁发报关员资格申请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收费标准:不收费

未尽事宜,请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

受理部门:兰州海关人教处,电话:0931-7705123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 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9号兰州海关B710房间

附件:

1.《报关员资格证书申请表》样式

2.《授权委托书》样式


附件1


报关员资格申请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准考证号:

考试成绩:

开云kaiyun(中国) 历:


特此声明:本人经报关员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及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特申请报关员资格,并对申请时提交文件内容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签 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委托人的报关员资格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交验有关证件

□代为签收有关法律文书及送达回证

□代为领取报关员资格证书

□其他:


委托时限:自 年 月至 年 月


委 托 人:

被委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