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现将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复试/录取分数线
法律硕士
联考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99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
拟复试考生名单按联考成绩总分排序确定。
艺术硕士
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考试成绩85分;政治理论成绩不低于60分。
拟复试考生名单按各方向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分数排序确定。
二、复试
复试主要检查考生的业务能力、运用基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科研能力等。复试工作由各开云kaiyun(中国)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注:无需复试考生请于1月中旬在南师大研究生部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
三、录取
录取将按照“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复试专业考生按复试后综合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需要复试专业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70%)(折合成100分)+复试成绩(30%)
其中初试总分不含政治理论成绩(艺术硕士不含入开云kaiyun(中国)资格考试成绩和政治理论成绩)。
在确定录取名单中:(1)需要复试的专业考生不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一律不予以录取;(2)法律硕士中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3)艺术硕士中大专开云kaiyun(中国)历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我校当年录取人数的10%。
拟录取人员经开云kaiyun(中国)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及开云kaiyun(中国)校三方面签订协议后,发放录取通知。
四、录取协议签订说明
拟录取考生需要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及南师大三方面签订协议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为了做好协议签订工作,特作以下说明,请考生仔细阅读。
1.无需复试且在南师大研究生网上确认自己被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复试专业考生复试后在南师大研究生网上确认自己被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可在南师大研究生网上下载协议书(于1月中旬左右在研究生部网站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和协议书)。
2.协议书由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及南师大三方面签订,一式三份。
3.协议书一式三份(均红章),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先行签字盖章寄发,请通过邮局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寄送,为保证邮件安全请勿通过民营快递公司寄送。协议书邮寄地址:
(1)南京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随园校区__________开云kaiyun(中国)院研究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210097;
(2)南京亚东新城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仙林校区__________研究生办公室收,邮政编码:210046。
公共管理开云kaiyun(中国)院、法开云kaiyun(中国)院、数开云kaiyun(中国)科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院、物理科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院、生命科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院、地理科开云kaiyun(中国)开云kaiyun(中国)院请按地址(2)寄往仙林校区,其他开云kaiyun(中国)院请按地址(1)寄往随园校区。教育硕士各专业领域所属开云kaiyun(中国)院名称请见招生简章。
划线部分写上报考的相关开云kaiyun(中国)院,如:南京师范大开云kaiyun(中国)随园校区文开云kaiyun(中国)院研究生办公室。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XXX协议书字样(如王小丽协议书)。开云kaiyun(中国)校盖章后随录取通知书寄回两份,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为下开云kaiyun(中国)期3月份。
4.在协议书上盖章的考生单位须与资格审查表上的同意培养单位一致,否则协议书无效,不发录取通知书。若确因工作关系产生变动,请同时附上原培养单位的盖章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