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将于11月20日公布,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于11月20日公布。司法部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通知应试人员考试成绩。应试人员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书面通知为准。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司法部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开云kaiyun(中国)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80分,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参加考试的,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 | 查询入口一 |
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 | 查询入口二 |
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解放军、港澳台 | 查询入口三 |
注:2010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将在11月20日早8点开通。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方式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网上查询
考生请于当年11月20日早8点登录中国普法网(http://www.legalinfo.gov.cn)查询司法考试成绩。
第二种:声讯电话查询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地区的应试人员请使用声讯电话16839800,其他地区请使用声讯电话16899800.应试人员考试成绩以司法行政机关书面通知为准。
第三种:邮寄成绩
考生成绩单和核查考分相关要求将邮寄给所有考生。
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司法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香港、澳门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