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信息技术水平考试承认软考考试成绩申办证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10-15 15:54: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天津信息技术水平考试承认软考考试成绩申*书工作的通知

  为了贯彻落实信息产业部全国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关于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承认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信全教字[2006]05号)文件精神,适应信息产业高速发展与信息技术人才的需求,现将我市启动实施申*书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办条件:
  凡2004年以来在本市参加软考考试,各科考试成绩平均达到40分的考生,可自愿申办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考试相应级别证书(以下简称“水平证书”)。
申*书项目名称对照表:

级别层次

信息技术水平考试类别

计算机软件考试类别

初级

计算机信息处理工程师技术水平证书

信息处理技术员

计算机程序设计工程师技术水平证书

程序员

网页设计技术证书(初级)

多媒体应用制作技术员

网络应用技术证书(初级)

网络管理员

中级

网页设计师技术水平证书(中级)

多媒体应用设计师

软件工程师技术水平证书

软件设计师

软件测试工程师技术水平证书

软件评测师

局域网组网工程师技术水平证书

网络工程师

计算机网络工程师技术水平证书

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技术水平证书

网络工程师技术水平证书(中级)

互联网应用工程师技术水平证书

电子商务设计师

数据库应用系统设计工程师技术水平证书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二、申办时间:即日起
  三、申办手续:
  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一寸彩色近照2张
  地点:和平区解放北路161号天津电子信息应用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23315758 联系人:王老师
  四、收费标准:
  证书费:初级60元、中级80元。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与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证书对比表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

全国信息技术水平证书

考试级别

发证机关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证书功效

具有职业资格、职称资格、 专业水平三重功效

对从事或即将从事信息技术的专业人员技术水平的综合评价

可否网上查询

可以网上查询,查询网址:www.ceiaec.org

申请证书条件

每次考试结束后须待全国统一下发合格者标准(历年合格标准为各科成绩同时达到45分以上,含45分)

软考成绩平均40分以上 (含40分)

证书申办流程

参加全国统一资格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网上核对个人信息完成证书申请→根据统一安排现场领取证书

参加全国统一资格考试→各科平均成绩达到申请条件→对照资格考试类别确定水平证书申请类别→网上下载证书申请表填写→现场提交申请表并办理相关手续→根据统一安排现场领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