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时间:2010-10-15 11:10:00   来源: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字体: ]
2011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北京市或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驻京部队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开云kaiyun(中国)历。
  三、报考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一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专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开云kaiyun(中国)本科开云kaiyun(中国)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开云kaiyun(中国)士开云kaiyun(中国)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两年;
  (四)取得硕士开云kaiyun(中国)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开云kaiyun(中国)位。
  四、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具备上述条件一所列基本条件,可报考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
注: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开云kaiyun(中国)历的要求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开云kaiyun(中国)历;有关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开云kaiyun(中国)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0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