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

时间:2008-06-04 21:17:00   来源:开云网页版     [字体: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的通知》(财税[2003]119号)的规定,石灰石、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为:石灰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由每吨2元调整为每吨0.5元至3元;大理石和花岗石资源税适用税额由每立方米3元调整为每立方米3元至10元